陆闵琛想到她搬出去后这两日自己所受到种种的煎熬,越发地焦躁起来,往后摊在沙发上生了会闷气,最后还是霍然起身,满怀不爽地去了餐厅。
那两人早已入席,边享用丰盛的早餐,边愉悦地聊着天,气氛一片和乐融融。
陆闵琛瞥了眼过去,目光顿在温思恬的笑脸上,心口微微一沉,故意粗鲁地拉开椅子,制造出砰砰砰的刺耳噪音。
陆奕梵夹菜的动作一顿,似笑非笑地睨了他一眼,完全没受影响地继续对温思恬嘘寒问暖,还问了她工作上的事,谈笑风生间,关爱之情溢于言表。
温思恬一一答了他的问题,无意中,她看到陆奕梵黑发中隐藏的几缕银丝,鼻尖莫名一酸,莫名就很想掉眼泪。
曾经何时,梦中那个高大伟岸的男人,逐渐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了迟暮的迹象,连眼角也悄悄爬上了细纹,这样的感觉,令她十分心酸,又觉得很无奈。
当年,陆奕梵打算收购饭馆附近的土地开发地产,勘察地段时正好路过饭馆后门,见她小狗一般缩在墙角落里,一时动了恻隐之心,便下车把她带走了。
像她这样的小孩,按理是要送去福利院的,但陆奕梵带她去体检时,竟查出她身患白血病。
这种事在乡下不算罕见,有些贫苦家庭因为无力承担昂贵的药费,便会把患病的孩子丢到远远的地方,任其自生自灭。
温思恬就是这样被父母遗弃的。
陆奕梵揽了她这个麻烦,不忍心丢下不管,便好事做到底将她带回枫城的家,当自己的孩子般悉心照顾起来。
幸好她的病在初期症状,一切都还来得及,陆奕梵运用四通八达的关系,为她找到合适的骨髓,费了很多功夫将她治好了。
那此后,温思恬的人生也跟着顺畅起来了,有了遮风避雨的家,健健康康地长大,入读名校,追逐梦想,做她想做的工作,过上了她曾经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。
而这份福气,都是陆奕梵带来的,温思恬明白受人恩惠理应泉涌相报的道理,怀着这股报恩的心情,这些年来,她对陆奕梵当亲生父亲般敬爱着,对他的话也是百依百顺,无一不从。
就比如这次,她之所以愿意乖乖回陆家,其实跟陆闵琛没多大关系,仅是因为昨晚在回家前,陆奕梵在电话里对她说的几句话——
“思恬,这个家没了你,终究还是太静了,看在我的面子上,你别跟那小子一般计较了,搬回来吧,好吗?”
她能说不好吗?
她连命都是人家给的,区区被人当众打耳光赶出去的屈辱,算得了什么呢?哪怕陆奕梵叫她马上去死,她也不会眨一下眼睛。
所以她回来了,哪怕心还在痛着,哪怕这个家里有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陆闵琛,只要陆奕梵开口,风里雨里,刀山火海,她都会听话地回到这个家。
“……吃完早餐,你跟我去公司,到人事部那边报道一下。”餐桌上,陆闵琛冷不防开口道。
温思恬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只来得及捕捉到最后那句话,直觉这话像是对自己说的,她疑惑地看向对面的人,用眼神质问他什么意思。
陆闵琛垂着眸,漫不经心地搅拌着碗里粘稠的小米粥,懒洋洋道:“你原来的工作我已经帮你辞了,违约金也替你付过了,明天开始,你就在我的公司上班。”
温思恬先是一愣,等反应过来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。
当着陆奕梵的面,她不好直接发飙,只得强行压住不断升腾的火气,咬牙切齿地质问,“你问过我了吗?凭什么帮我做决定!?”